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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男子意外受伤无社保难做工伤鉴定 工会出面终获赔
  •   据《劳动报》报道,印刷厂职工小张,刚进公司没多久就意外发生工伤。单位将他送入医院治疗,出院后,小张要求进行工伤鉴定和赔偿。但因单位使用其他人的医保卡为小张治疗,致使工伤鉴定程序无法履行,同时双方就赔偿金额也难达共识,小张与单位产生矛盾。奉贤区青村镇袁大同调解工作室为给职工追回应有权益,历时近半年,往返于8个部门几十次,最终将纠纷妥善解决。

      “你们管得了吗?我要找个的地方,不行就打官司。”去年“五一”前后,湖南口音的职工小张,急匆匆冲进奉贤区青村镇袁大同的调解工作室。

      几年前,袁大同从镇社保中心退休后竞聘成为职工法律援助调解员,当起职工的“老娘舅”。他的调解工作室,坐落在镇门口处一间平房内,与只有一桥之隔。几年下来,“工作室”形成了镇守职工安宁的一道屏障,让职工咨询不出门、矛盾不过桥、难题不出镇。看着此时满心怒气的职工,袁大同先是走到工作室屋后,摘了几枝自己种的中草药茶,冲了开水递给小张让他降降火。

      “3月25日,我操作的机器卡住了,我用手拨弄卡在里面的东西,结果左手被压伤了。厂里带我到区中心医院治疗,一直住院到4月11日。”小张回顾着自己的。

      本来是符合工伤标准的,可当小张拿出病历卡、出院小结时,老袁却意外发现,都不是小张的名字。小张说,自己受伤后,厂里的经理用他自己的医保卡给小张看病,“用我的医保卡看病方便”,小张稀里糊涂地就应允了。

      “后来我跑了好几个部门,要求做工伤认定,结果都被告知,厂里没有给我缴纳社保,医院病历也不是我的名字,无法鉴定。”万般无奈之下,小张走进了职工法律援助室,找到了老袁。

      了解案情之后,老袁第一时间联系了职工所在的印刷厂,核实了情况,发现职工情况完全属实,印刷厂确有侵权行为。

      “我提出厂里给10万元赔偿,可厂里不肯赔。”小张说,企业当初只愿意拿出2万。因为无法获得权威部门鉴定,各自赔偿金额又相差悬殊,事情一直拖着,双方僵持着谁也不肯让步。

      在劳动监察部门共同参与下,老袁找到该印刷公司。听说镇总工会来人了,印刷厂的负责人老韩表示,你们工会不要掺和,我不接待。“我必须告诉你,你们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,属于骗保性质。凡是职工利益的行为,工会必须!”老袁理直气壮地告诉负责人。接着袁大同又耐心向他宣讲了相关法律法规,老韩听了,终于表示会妥善处理。

      与此同时,老袁也没闲着,马不停蹄地往返于医院、区社保中心、区劳动监察、区工伤鉴定部门等,该去的部门都跑了个遍。有一次袁大同还冒着大雨,找到镇上律师事务所询问,如果走法律程序,职工需要经历怎样的流程,能拿到多少赔偿。律师被老袁的敬业打动:“这个案件很特殊,希望当事人和企业协商解决,自己愿意无偿提供法律援助。”

      事后,老袁给记者翻看着工作日记,回顾着经历,每跑一个地方,他就以画“正”字的方式记录次数。其中,碰头接待职工项目里,有两个快完成的“正”字一共9次,找印刷公司老板9次,去区社保局工伤认定处1次、区社保中心1次、总工会4次、镇青港园区1次、律师事务所1次、劳动监察大队1次、镇司1次……

      职工小张多次跟随袁大同一起到各个部门咨询求助,他从内心感受到,老袁跟我非亲非故,却是这么帮我,不能再固执己见,抱着原来的赔偿态度不变,表示愿意重新坐下来和公司协商。

      经过几十趟的奔波,老袁也通过相关部门了解到如此伤势的合适赔偿金额,另一方面也反复做企业的思想工作。最终,双方再次坐到一起协商,达成和解,公司同意一次性赔偿人民币3.1万元,同时一次性结清小张工资。在镇司法部门的下,双方正式签定和解协议。一桩历经近半年的侵权案件,终于让职工得到了说法。

      经过这件事,老袁也感触颇深。这则案例警示着劳动者,在进入企业后,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,严格要求企业缴纳社保。尤其是一些特殊行业,不但要社保,还可以要求企业购买特殊意外保险。老袁同时也提醒道,有的企业职工搞不清楚,说是买了保险,只不过就买一份商业保险代替社会保险,其实也是违法的,社保是最基础的,必须要缴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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